为有效应对日益严峻复杂的网络安全威胁和挑战,工信部今天发布关于加强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认真落实《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和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系列标准,做好定级备案,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定期开展符合性评测和风险评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定期评估和修订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提高突发网络安全事件监测预警能力,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和预警处置,对可能造成全局性影响的要及时报通信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突发网络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建设网络安全应急指挥调度系统,提高应急响应效率。根据有关部门的需求,做好重大活动和特殊时期对其他行业重要信息系统、政府网站和重点新闻网站等的网络安全支援保障。
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木马和僵尸网络监测与处置机制》、《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监测与处置机制》,建立健全钓鱼网站监测与处置机制。在与用户签订的业务服务合同中明确用户维护网络安全环境的责任和义务。根据要求,在关键软硬件采购招标时统筹考虑网络安全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对关键软硬件的网络安全要求。加强关键软硬件采购前的网络安全检测评估,通过合同明确供应商的网络安全责任和义务,要求供应商签署网络安全承诺书。加大重要业务应用系统的自主研发力度,开展业务应用程序源代码安全检测。
意见要求,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漏洞挖掘、恶意代码分析、检测评估和溯源取证技术研究,加强高级可持续攻击应对技术研究。建立和完善入侵检测与防御、防病毒、防拒绝服务攻击、异常流量监测、网页防篡改、域名安全、漏洞扫描、集中账号管理、数据加密、安全审计等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手段。健全基于网络侧的木马病毒、移动恶意程序等监测与处置手段。积极研究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提高网络安全监测预警能力。促进企业技术手段与通信主管部门技术手段对接,制定接口标准规范,实现监测数据共享。加强与网络安全服务企业的合作,防范服务过程中的风险,在依托安全服务单位开展网络安全集成建设和风险评估等工作时,应当选用通过有关行业组织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