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拒绝谷歌苹果3.245亿美元挖墙脚和解协议

  8月9日,包括苹果、谷歌、Intel以及Adobe在内的硅谷四大科技巨头,未能说服美国法官同意他们提出的3.245亿美元集体诉讼和解协议。这些公司多名技术工人指控它们合谋,避免互相之间“偷猎”对方员工。

  在周五公布的裁决中,美国加州圣何塞地区法院法官露西·科赫(Lucy Koh)称,相较于对它们的指控,4家公司提出的和解协议赔付金额过低。科赫表示,有“令人信服的实质性证据”可以证明,已故苹果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是这起所谓合谋的中心人物。

  苹果和谷歌公司代表周五拒绝对此裁决发表评论。Intel以及Adobe的代表以及原告工人律师也没有立即进行回应。

  这起集体诉讼案始于2011年,当时多名技术员工称,这些公司合谋限制了他们的工作流动性,结果导致他们的薪资增长受到压制。此案受到密切关注,因为四家公司可能为此被判巨额赔偿,同时有机会窥到美国顶级科技公司的一些内幕。

  此案很大程度上要以乔布斯、谷歌前CEO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及其硅谷竞争对手的邮件为依据,这些人制定计划,避免“偷猎”对方精英工程师。法庭文件显示,在谷歌招募到苹果公司一名雇员后,施密特曾发邮件告诉乔布斯,招募者将被解雇。乔布斯随后将施密特的邮件转发给苹果人力资源经理,里面还附有笑脸。

  在此案4月份开审前,四家科技公司曾同意与参与集体诉讼案的员工和解。这些原告计划索赔30亿美元,而按照美国《反托拉斯法案》规定,这种案件的索赔上限可能达到90亿美元。

  原告律师认为,科赫法官应该批准四大公司提出的和解协议,因为原告工人想要上诉可能面临严峻风险。可是许多原告反对这份协议,他们认为双方应重新回到谈判桌前,就更大赔偿数额问题继续磋商。

  科赫在裁决中反复提及去年与迪斯尼和Intuit有关的类似和解协议。相对于上述2家公司索赔原告来说,按照最新和解协议计算,苹果与谷歌员工获得的赔付更少。科赫还认为,与1年前相比,苹果等公司原告的律师们也有更多证据可用。

  科赫认为,即使比照去年的和解协议,苹果等公司提供的赔偿至少要3.8亿美元。此案将于9月10日举行下一次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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