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管通过黑客技术篡改电脑记账系统盗窃营业款一万余元被刑事拘留

近日,一网吧内的网管人员,通过网络学习黑客技术篡改电脑记账系统,先后多次盗窃网吧营业款现金共计13750元,事情败露后被东明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4月28日下午,东明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接指挥中心警令称,辖区某网吧内有人实施盗窃。接警民警遂迅速赶赴事发网吧。经现场询问,报案人刘某向民警讲述了事情经过:刘某系该网吧经营主,平常不在网吧看管,由其雇佣的年轻男子陈某和邓某两人作为网管负责网吧的日常经营活动,每月28日,刘某会到网吧收取一个月的营业款。当天下午,刘某来到网吧向往常一样收取营业款,偏巧这个月的营业额非常少,刘某便寻思着查看一下经营细目,以便采取相应的经营措施来提高收入。通过记账系统,刘某逐一查看核对细目,一条显示为“-200元”的帐目引起了刘某的怀疑,再仔细检查,刘某发现自己用来监管系统的时间锁居然被人打开,遂怀疑有人在网吧的账目上做了手脚,便立即按时间顺序一直追查到了2014年12月份,这期间的账目负值从20元到400元不等,合计13750元,刘某遂赶忙拨打110报警。

根据报案人刘某的详细叙述,民警立即将怀疑目标锁定在了既有机会又有时间实施盗窃的两名网管人员身上,经分别询问,其中一名网管人员陈某当场交待了其自2014年12月份开始陆续盗窃网吧经营款的犯罪事实。据陈某交待,2014年10月份,陈某开始在该网吧做网管,12月份,陈某从某网络论坛内“学习”了篡改电脑帐目系统的黑客技术,并第一次尝试着操作套取了20元营业款,当月向刘某交账时未被察觉;第二次,陈某又试着套取了100元营业款,交账时仍未被刘某察觉,于是,自觉万无一失的陈某开始频繁地套取营业款,每次从20元到400元不等,直到事情败露,陈某共套取网吧经营款13750元,而这些钱。已被陈某挥霍。

目前,该陈某已被东明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上一篇:又一90后!替网络黑客组织打工非法获利被依法批捕

下一篇:一个自称是‘黑客’的骗子以低价充值为诱饵骗走200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