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巨头的恶性竞争没有未来?

  中国的社交网络,如微博与微信,恶性竞争,相互封杀,增加了人们日常交流的烦难。对于号称注重用户体验的垄断巨头们来说,这种以邻为壑的做法也是不可取的。未来互联网的恶性竞争需要制度来规制,最好能够消除几个社交网络巨头的敌对态势。

  这对用户来说都有益,譬如说微博,已经是个新闻发布平台,微信则是日常的亲密好友,两者虽然同为社交网络,但最终走的是差异化竞争道路。何谓差异化竞争?就是功能相异,各得其所。相互回避锋芒,这样也容易促成合作。新浪方面与腾讯方面完全无需各自打造高大全的社交网络,而是取长补短,相互密切合作,这才是共赢的王道。

  中国互联网企业,最擅长的就是闭起门来搞自家的封闭式生态系统,幻想自己都如苹果一样通吃产业链。但苹果很特殊,绝大多数企业是完全做不到这点的。中国企业需要的是开放式的生态系统,共同合作打造共享的生态体系,比如微博与微信之间,打通障碍,则就是大大加强用户体验。但如现状,各自深挖护城河,高筑墙,毫不符合互联网的共享精神。这种做法,与过去中国大学扩招态势一样,一窝蜂地去搞“综合性大学”,或者地方政府,竞相上马大项目,仿效北京搞CBD.没那个体量,也没那个能力。这是非理性的“羊群”所为。恶性竞争最终就是浪费资本,两败俱伤,公司、用户乃至社会,均得不到什么好处。

  化解问题的最好做法就是各大垄断性的互联网企业相互持股,在政府安排下做到这一点,减少彼此的对立冲突,进行分工协作。如美国的微软、苹果等公司,股份的大头并非是风险性的投资基金,个人持股比重也不大,主要是保障性的养老基金等为主导。这样稳定的基金化的大股东模式下,各个垄断巨头都懂得自己服务的东家是社会公众,彼此也不会祭出什么你死我活的手段出来。中国的互联网企业,最终的模式也会趋近于此,随着中国金融改革的加速,养老基金等共同基金势必也会得到飞速发展,形成比较稳定的权重力量,迫使各个企业终止恶性竞争。比如快的打车与滴滴打车之类的烧钱大战,完全不必再搞,势均力敌的状态下各自烧钱,没有什么效用。

  中国互联网企业的恶性竞争,问题就出在股本上,大佬们权势太大,为所欲为,不考虑公众利益。且还在上演传统的中国江湖,一山难容二虎。无论多么标榜互联网思维,这还是中国式的传统集权思维。这还是各路诸侯,争相要做山大王,不正当的竞争比比皆是,就如同黑社会一样善用黑手段。而真正的周天子,即公众力量,尚未成形。

  时代终究会淘汰一些人的,即那些不顾时势的、没有竞争底线的人,作为时代前进的代价。当公众力量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进行而成为主导性的力量时,共享精神也将超越以邻为壑的竞争精神。这就跟民国时代一样,军阀土匪林立,但打来打去,有些被消灭了,有些合作了,最终他们都成同事了——为着同一个大股东而打工而已。这个大股东就是金融化后的共同基金。可预见的未来,中国互联网公司的结构还会有个比较大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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