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黑客敲诈 需要法律利剑

  事件回放

  据昨天中国广播网报道,不法黑客攻击网站,往往是利用互联网的技术漏洞。而对互联网上的另一个商家群体——电商经营者来说,对他们实施敲诈勒索的人,往往是利用电商平台的制度做文章。近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店主表示,在双十一前夕,有人在旺旺里留言索要保护费,还公布了卖家不交纳保护费的“报复流程”。

  提醒

  网商要敢于说不

  “网络保护费”其实就是“黑社会”收取的“保护费”,两者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面对“网络保护费”,是屈服还是说“不”?这是个问题,许多网络商家慑于“黑客”的淫威,往往是一交了之,除非“黑客”贪得无厌,才会选择报警。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助长了“黑客”收取“保护费”。

  “黑客”收取“网络保护费”,一方面利用互联网的技术漏洞,并借助电商平台;另一方面,是利用网络商家的“息事心理”,因此索取的“保护费”往往数目并不大,但由于“黑客”攻击的“网络商家”较多,如果都能够交上“网络保护费”,收到的钱也不少。

  对于网络商家来说,对“网络保护费”这种丑恶行径,要敢于挺身说“不”,同时需要修改相关法律,严惩“网络保护费”,但首先,需要网络商家们提高底气。

  王军荣

  呼吁

  淘宝应有所动作

  尽管从个案上看,一些黑客敲诈案可能达不到量刑标准,但是,同一黑客这里敲诈500元,那里敲诈500元,或者今天敲诈,过段时间再行敲诈,集中起来可能早就踩上了那根法律高压线。淘宝是网点与顾客的购物平台和桥梁,提供服务,也接受投诉,处理一些简单的消费纠纷,那么,如果网点经历黑客敲诈后,都就近向淘宝商投诉,淘宝商收齐信息,再交给警方,那就不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很可能会变成大案要案。

  现在有意见认为被敲诈的网点要收集证据,为维权作准备,可是,假如收集了也没啥大用,各方面处理不及时,不给力,或者黑客接踵而至,那网点岂不是濒临崩溃?故而,对于这种新兴犯罪,法律条例上要多些应对举措,补上相关漏洞。淘宝商要积极有为,尽量行使好自己的管理义务,给警方侦破多提供线索,莫让黑客成为漏网之鱼!

  冯海燕

  建议

  用互联网思维执法

  为精准执法,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敲诈勒索入刑标准,划出了治安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数额标准、次数标准,应该说法律对黑客敲诈勒索的规制一刻不曾缺位,只要严格执行,尽管不能完全杜绝黑客敲诈勒索,但至少可通过执法透析净化,还网络社会应有的一片碧水蓝天。

  对于黑客敲诈勒索,不论情节轻重,执法维权都不该缺位,这是网络治理所需,更是法律尊严所在。而要打击黑客敲诈勒索,需要执法机关坚持“群众利益无小案”的理念,以大案要案的态度办理关乎群众利益的任何案件,确保执法在任何时候都不孱弱、乏力,需要具有互联网思维,建立健全网络违法犯罪报警机制和渠道,保证案件发生时第一时间由取证、执法,还需要受害人敢于维权、善于维权,不因损失小而不维权。

  乔子轩

  评判

  打击需要突破常规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带来便利和商机赢得赚钱的同时,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为一己私利却干起了违法的勾当,如:黑客通过攻击网络威胁店主交网络保护费。黑客利用网络进行敲诈达到一定数额同样是犯罪行为。可是由于黑客敲诈属于技术犯罪一般不会留下证据,对网络店主来说很难能掌握更多的证据,也很难说清被骗的过程。虽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可是难免遭遇瓶颈。

  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已走入了平常百姓家,公众利用网络进行交易已成为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打击黑客敲诈已迫在眉睫,尤其是警方在立案时不能按照常规的案件进行要求:只要受害人有证据证明自己被黑客敲诈,就应及时立案,至于被骗的过程、黑客敲诈的链条等则由警方进行攻关,而且在破案时应不计成本。否则,黑客敲诈就会泛滥成灾。

  李方向

  三 言 两 语

  这种案子,受害人取证太费劲了,总觉得不值得,也就不了了之了。——张达敏

  遇到这种敲诈,打击也的确成本高。有没有便捷一些的打击方式?——吴江

  网络类犯罪往往得不到重视,如果真是得到重视,黑手立刻现形。——方立阳

  在法律上来看,敲诈勒索500元是一个坎吧?不超过这个金额,警方不太可能关注。——李萍

  有啥用?警察集中人力物力,花大力气寻找“黑客”,结果逮住了,不就也只能够罚个仨瓜俩枣,对“黑客”其实也没什么震慑力,和挣的比起来,那是不值一提。

  ——邹怀容

  为网店开辟一个公平、安全的网购平台,应是淘宝商的应有之义。——姜伟新

  关键是应该提高处罚力度,如果能判个几年,黑客就要掂量掂量了吧?——刘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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