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希望“被遗忘权”在全球范围内适用

  11月27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欧洲隐私监管机构希望,当人们行使其欧盟法院裁定的“被遗忘权”时,谷歌和微软的Bing等互联网搜索引擎要在全球范围内删除搜索结果,而不仅仅是在欧洲。

  周三,欧盟隐私监管机构就一系列指导方针达成一致,以帮助人们更好地行使“被遗忘权”。所谓“被遗忘权”,是当人们认为有关个人的信息“不充分、不相关或不再适用”时,有权要求搜索引擎在搜索结果中将其删除。

  谷歌在欧洲互联网搜索市场中占主导地位,该公司在执行“被遗忘权”时,一直以来只删除出现其欧洲版网站上的搜索结果,这些网站包括法国的google.fr或德国的google.de等,这意味着被删除的搜索结果仍然会出现在Google.com上。

  代表欧盟28个国家的隐私监管机构Article 29 Working Party周三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欧盟的裁决应适用于所有的互联网域名。

  该机构负责人伊莎贝尔 法尔奎-佩隆迪(Isabelle Falque-Pierrotin)指出:“根据我们正在进行的法律和技术分析来看,它们应该包括‘.com’”。佩隆迪同时也是法国数据保护机构国家信息与自由委员会(CNIL) 主席。

  谷歌发言人表示,该公司尚未看到新的指导方针,但一旦它们公布后,“会仔细加以研究”。

  佩隆迪称,新的指导方针将在本周四或周五公布。

  谷歌此前曾表示,如果某些搜索结果需要删除,应该只从其网站的欧洲版本中删除,因为谷歌自动重定向其用户到其搜索引擎的本地版本。

  有关“被遗忘权”应在多大范围内执行的问题已经让专家和隐私监管机构产生分歧,一些人表示,谷歌目前的做法让欧盟有关“被遗忘权”裁决的有效性大大降低,因为谷歌搜索引擎不同国家版本之间非常容易切换。

  欧盟周三的决定是谷歌遭至的另一个挫折,该公司正面临着对其隐私政策的多重调查,同时陷入了欧盟为期四年的反垄断调查。

  欧盟有关“被遗忘权”的裁决也导致隐私倡导者与言论自由倡导者产生不同看法,后者表示让人们可以要求搜索引擎删除信息会导致粉饰过去。

  佩隆迪还表示,当从搜索结果中删除出版商和媒体的文章时,不需强制要求通知他们。谷歌此前曾提出这样的要求。

  她说:“没有法律依据要求谷歌或其它搜索引擎与编辑进行这样的沟通。可能在某些情况下有这样的必要,但不能作为常规性要求,也不能作为一种义务。”

  今年早些时候,谷歌决定通过电子邮件将搜索结果的删除情况通知记者和网站管理员,这受到监管机构的批评。因为这一做法有时会让别人的名字重新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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