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已不再是单纯的技术安全,涉及政治、外交、经济、军事、文化各领域,包括技术、管理、法律、标准、伦理等各方面,业已成为国家战略,事关国家核心利益,对每个国家都是一样。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网络安全对维护国家主权的重要性。
尽管由于各国国情、历史文化背景和互联网发展程度相差各异,治理模式、措施和策略也不尽相同,但加强网络空间治理的愿望是一致的。7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巴西国会发表演讲时提出,国际社会要本着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原则,通过积极有效的国际合作,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总书记强调互联网发展对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出了新的挑战,必须认真应对。一方面任何国家的主权权益都不容侵犯,互联网技术再发展也不能侵犯他国的信息主权,另一方面在信息领域没有双重标准,各国都有权维护自己的信息安全,不能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所谓的绝对安全。再次表明,只有通过国际合作,才能构建新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
这是习总书记首次在国际场合就全球互联网治理提出了“中国主张”,为国际互联网治理确定了“中国思维”,所有爱好和平、维护主权的人们,必将产生强烈共鸣,意义深远。在此主张和思维框架下,积极投身构建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的进程刻不容缓,其中大力倡导网络空间新秩序、优先建好我网络空间治理体系是当务之急,同时加快融入互联网治理国际事务,走出一条应用主体型向标准主导型发展之路。分析当前形势,我国还存在一些诸多短板问题:
1、话语权不力。一是宣扬西方思想的英文网站占互联网80%以上,“中国好声音”、“中华正能量”网上仍很弱;二是我国网络第一大用户国的地位没有得到全面正视和尊重;三是借助互联网推介我国形象和文化输出力不足;四是参与全球全网决策、规划时,我国还是运动员,不是裁判员。
2、基本功不实。一是基础设施、技术和标准受制于人;二是我依法管网治网措施易被他人歪曲误解;三是我自身安全意识薄弱、机制不顺、行业壁垒、人才偏科和队伍参差;四是国家投入不足、合力不够、对策不多、成果不丰。
3、国际化不足。一是网络治理上缺乏一览全网、网罗天下的视野和气魄;二是国际舞台上缺乏主动谏言、积极献策的机会和条件;三是国际事务中缺乏立足中国、福泽全球的方案和团队;四是人才培养时缺乏国际合作、深度交流的平台和氛围。
4、法治化不强。一是国家法治体系和环境有待完善;二是网民法治思维和观念有待加强;三是现有法律、制度缺乏兼容性和可操作性;四是立法、司法和执法亟待国际协同协作。
建立崭新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必须要“共同参与、共享成果、共建标准、共治秩序、共赢天下”,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参与互联网国际治理体系的总体战略和具体部署。一是网域有大小,网民无尊卑。人人享有平等参与权,应共同上网、建网和管网;二是投入有先后,科技应分享。所有成果属于全人类,须共享一切科技和文明;三是横向有类别,纵向分层次。统一全网标准化,要公开、合作和合理;四是三分凭技术,七分靠管理。建立互联网治理新秩序,须国际协作、协调和协同;五是和平是主题,发展是趋势。真诚友爱赢天下,要互信、互助和互利。目前,尤其要推动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发挥联合国作用。消除冷战思维和双重标准,坚守《联合国宪章》之“用是发愤立志,务当同心协力,以竟厥功”。作为第一大网络应用型国家,我国理当是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中的规则、标准制订者之一,完全可胜任全球国际互联网管理机构的常任理事国和轮值主席国,有权行使否决权。
2、遵循互联网精神。要统一互联网治理共识,遵循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神,尤其是重大技术和发明成果属于全人类,应由全体网民组成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认定、检测和评估,并作为全网自由分享的公共资源服务网民,不属于某一国家和某一组织。切不可靠垄断技术干损人利己的事。
3、积极投身全球互联网治理事务。“打铁还需自身硬,绣花要得手绵巧”,既要积极输出中华文明、展现中国智慧,又要大量提供国际化专业力量,在互联网全球治理事务中有为有位。
4、大力开展国际合作。团结就是力量,合作才是王道,建立健全国际合作协作机制,在各种国际交流活动中坦诚交友、凝聚共识,最终让我国倡导的互联网新秩序赢得全网支持和全面推行!
“天下大势,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各国只有携起手来,同心协力,尊重各方,信任彼此,通过积极有效的国际合作、交流和沟通,共同打造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构建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从而更好地服务全人类、造福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