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互联网的世界里,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以及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窥探、收集、传播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越来越多,不少商家早已把获取公民的个人信息,继而进行电话宣传,视作招揽客户的重要途径,因此接到骚扰电话对于市民来说并不陌生。
记者采访了解到,大部分市民都曾接听过涉及营销、保险、资料调查等内容的“骚扰”电话,有些市民甚至一天接到十余个,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生活。而更令市民们担忧的,是个人信息安全得不到保障。
就地产行业而言,出钱购买市民的个人信息已经成为了公开的‘秘密’,但是这类信息大多只是简单的姓名及电话,因为对于商家来说已经足够了。本小利大是这类行为大行其道的主要原因。如一家装修公司购买一份客户信息,往往只需要几百元至几千元。而有了这份信息,装修公司则可以向众多有潜在装修需求的客户发出招揽信息,只要谈成一单,装修公司就基本不会亏。
那么,这一类行为是否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呢?记者通过查询了解到,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内容:“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一般而言,公民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婚姻状况、家庭住址等详细信息,单单是姓名、电话等信息的泄露,公民要想进行维权的难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