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电商大玩价格戏法 专家:涉嫌欺诈需监管

  眼下网购促销造节如火如荼:年中大促,无论是618,还是626,以及不久后的双11,都会让电商赚的盆满铂满。但近来消费者不断投诉受到花样层出的“价格戏法”欺骗:网络促销,其实难符。疯狂网购节之下,电商却纷纷“失节”。面对价格戏法,消费者权益如何保护?一些电商以“只做平台并非售货者”为由提出免责,是否站得住脚?请听经济之声记者报道。

  由于职业原因,北京的张先生工作中无法佩戴框架眼镜,于是隐形眼镜成了日常必备的商品。前不久,在某家电商大促中遇到了这样的遭遇。

  张先生:日抛隐形眼镜,30片促销;原价300,促销150,买一盒30片另送5片。我就下单了,前两天,我在一家专门卖药的网站上看见,同一品牌的日抛眼镜30片,一盒也就卖115块钱。后来我到那家网站查了,平时也就卖150块左右,没有原价300这说。

  其实,近两年来电商通过“价格戏法”大促的案例屡见不鲜:有的虚标价格,先提价再降价;有的超低价商品,消费者下单永远显示“缺货”;而这次张先生的遭遇,又是一个“进化版”的价格戏法:记者看到,原网站给出的300元标明是“专柜零售价”,也就是线下实体门店的“吊牌价”,这种降价法在电商平台的各类服装、日用品品牌促销中大量存在。

  这种做法是否有诱导、虚标价格的嫌疑呢?全国律协反垄断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黄伟律师给出肯定的答案:

  黄伟: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关于价格欺诈的部门规章里明确规定:原价是指本次降价之前7天内有交易凭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7天内没有交易,降价前的最后一次交易作为原价。所以原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吊牌价、标签价作为原价,会构成虚标原价。

  对于消费者的投诉,电商客服受理后往往会强调,自己只是综合电商,并不直接承销商品,需调查后帮助消费者协商解决。但黄伟认为,电商不能以“非销售者”为由,对价格问题免责:

  黄伟:已出台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交易平台提供方对商家经营行为是否合规,有审查、协助调查和处理的义务;商务部也有相关规定,交易平台提供方对实际交易价格信息真实性有核查责任。某个电商参与到打折行为和决策中,为虚假折扣提供便利,我认为应该承担责任。

  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高新民指出,近几年,电商行业发展迅速,体量急剧膨胀,呼吁有关主管部门继续加强规范和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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