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新法规定:浏览恐怖分子在线内容也犯法,可致最高15年监禁。
2月12日,《反恐和边境安全法案》获得英国皇室批准,该法在原有法案基础上为司法部门遂行反恐职能再增力量。
但其中一项法律条款的更新却引发了争议:原有犯罪认定中,获取“可能对执行或准备实施恐怖主义行为的人有用的信息”,如今新纳入了浏览或流通在线内容中。
人权组织和恐怖主义立法独立审查员 Max Hill 原本就对提案条款持批评态度,表示:新纳入立法的规定却比提案更加严苛。
原始提案中浏览恐怖主义内容3次或3次以上才算犯罪,但最终法案里删掉了对次数的限制。
新法还加大了对某些恐怖主义犯罪筹备行为的处罚力度,比如利用收集恐怖信息,最高可招致15年监禁。
根据2000年法案第58(1)条,收集或记录可能对执行或准备实施恐怖主义活动提供便利信息的行为视为犯罪。
但政府在2019新法的影响评估中辩称:旧法案没考虑到虽未永久持有但在互联网上浏览此类材料的情况,比如在线流通或浏览此类内容的行为。
政府称,现有立法未能详细说明在捕获恐怖分子内容分发及消费上“不断改变的方法”中那“细微的差别”,所以在2019法案中新添上了一句,将“在线浏览(或访问)任何恐怖分子内容”也列为违法犯罪行为。
这意味着,从技术上说,只要点击了通往此类材料的链接就算犯罪。人权组织很是担心此条立法被滥用。
“思想罪”……
去年夏天,在提案还是多次点击才算违法的时候,恐怖主义立法审查员 Max Hill 便提示人权联合委员会:政府编织的法律之网网眼太小了,会误伤太多太多人。
他还指出,由于法律草案亦将最高刑罚延长至15年监禁,故有关罪行可能会被判长期监禁。
人权活动组织“Liberty”的 Corey Stoughton 对此表示认同,并称:法律不应涵盖学者和记者,还应豁免那些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些问题而浏览此类内容的人,以及仅仅因为判断错误或犯蠢而点击了此类链接的人。
联合国隐私问题特别报告员 Joseph Cannataci 也大肆抨击该法案,称这一规定有“将思想罪推向极端”的风险。
在访英参加会议的过程中,Cannataci反驳道:
产生做某事的意图和实际执行某一行为之间的区别仍是刑法的基础。但你却说‘你已经读了3次,所以你一定在做坏事’?
政府称该法案依然提供现有的“合理抗辩”,包括被告“不知道,也没有理由认为”这些材料包含恐怖主义宣传的情况。
英国内政部的影响评估中写道:一旦被告提出此合理抗辩,(以刑事标准)证明该抗辩不成立的举证责任就落到了检方身上。
2019新法:
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pga/2019/3/pdfs/ukpga_20190003_en.pdf
2019新法影响评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