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上,征信社会的主要模式有两种,一是美式的,即征信数据采集与管理主要由专业的企业完成,政府负责规则制定与监管;另一种是欧式的,主要是政府主导制。无论是从人数、数据规模还是现实情况来看,我国采取前者较为适宜。
央行最近发文,要求腾讯征信、芝麻信用等八家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这是为我国进一步推进征信社会建设所做的必要准备。
征信社会到底是什么?首先,不能简单将其理解为:有了信用,就改变了传统社会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模式。在一个较为完善的征信社会里,一个人的征信信息包括几方面:一是基本的住址、身份信息,以及与银行有关的借贷、银行卡、消费等信息与记录;二是一些与其在公共场所行为有关的信息,比如有无逃票,有无明显的行为不端等;第三主要就是与法律相关的,有无案底等。
征信社会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让个人获得信用,在互联网时代享受到更多的交易方式,得到更多授信,也是市场经济进一步深化的必然要求。须知,市场经济必然是法治经济,其内在的契约精神决定了市场经济中的个体一定要守规则,如果不守规则那就是单次博弈,不仅为其他人带来了更多交易成本,而且破坏市场经济的秩序,更有甚者,还败坏了市场风气与社会道德。建立了征信社会,就对这些个人与企业有了硬约束,这次犯事,下次再想犯同样的破坏规则之事就很难了,因为已经被记录在案。
我国的征信社会正在稳步推进,信息采集可以请具有一定专业优势的企业来一起进行,政府提供规则与监管。之后,对于一些基本的个人信息查询,比如信贷记录等,政府可以为个人提供免费的查询服务。而对于一些高级信息的查询,由企业在合法的情况下,提供收费的查询服务。
还必须指出的是,征信社会是多层次的,除了完善个人与企业的相关信息以外,也必须要重视各级政府的征信情况,完善这方面的信息。只有一个多层次的征信信息采集与管理,才能建立一个完善的现代征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