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流氓”如此嚣张 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的到来可能让你感到愤怒和无奈,现实就是这么残酷,我是来收保护费的,500元。这是我们的流程:我们有全国各地的上百个淘宝账号拍下您店铺的宝贝,如果发货就七天无理由退回,让您损失运费;如果您不发货,就到时间后投诉;如果您关闭订单就直接投诉。而且我们还会给您大量差评。”这是一位淘宝销售平台的网店店主收到的敲诈信息。

  不给保护费,就让你损失多多;不给保护费,就让你有苦难言。这样的举动犹如黑老大一样。这带来的是对网络秩序的损害,影响了网络销售的公平性,误导了网购大军的判断力。黑客横行的背后是什么?一个重要因素是监管不力使然。

  这是相关规定漏洞造成的。保护消费者权益,是需要强力措施的。于是,我们实行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实行了网上差评制度,实行了关闭订单就惩罚的制度。这些制度无疑是对消费者有力的保护。但是,这保护的只能是正常的消费者,而对于那些“网络流氓”来说,则是他们敲诈的最好借口。保护消费者权益,也不应该损害商家的利益。商家和消费者的权益都应该保护。如何完善相关制度,提高欺诈者的违法成本,很值得我们思考。

  这是技术漏洞造成的。黑客在任何国家都是存在的,他们借助手中的技术去攻击网络,去攻击商家。网络存在漏洞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需要反思的是,为什么黑客可以做到在短时间之内就让一个好好的网站出现乱码?为什么他们可以如此轻松地修改网站信息?这些人对于网站的威胁,对于商家的威胁还是小危害。如果这样的黑客把非法技术运用到对国家涉密部门的威胁呢?我想这伤害就是巨大的。技术漏洞难以避免,但是成为不法攻击与牟利的工具,则是不可原谅的。

  这是网警管理漏洞造成的。网络警察队伍还是很庞大的,但他们把监管重点放在了对帖子的监管上。网络警察不妨也关注一下这些涉及民生的事情,别把这样的敲诈当成是鸡毛蒜皮的小事。

  这是注册漏洞造成的。网络实名制,已经在很多领域推广,比如微信平台就是实名注册的。其实,对于各种商业行为下的账号注册,也应该考虑实行实名制度。在笔者看来,可以实行网络账号的“一卡通”,也就是说,一个人可以用身份证注册一个网络账号,而这个账号可以在很多领域使用,可以使用微信、微博、公众号,可以用来购物,可以用来跟帖。如果注册不是随意的,不是一个人可以注册几十甚至是几百个号码,敲诈者还能拥有这么多注册号吗?还能用差评威胁商家吗?还能找不到账号背后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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