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纽约时报》网站撰文对各国隐私法对美国主要科技公司的影响进行了评述。谷歌、Facebook、微软等科技巨头在他国面临着隐私监管机构的挑战。欧洲在隐私方面的规定最为严苛,如今有许多国家的监管机构在制定本国的隐私规则时都效仿了欧洲。对此,各个科技公司有着不同的应对之道。Facebook一再改写产品的隐私政策,微软则设法使旗下云计算服务符合欧洲严格的数据保护要求,成为迄今唯一一家获得这方面认可的美国公司;谷歌为满足欧洲法院要求赋予互联网用户“被遗忘权”这一裁决,每天都得面临欧洲许多用户的删除申请。
以下为文章主要内容:
在美国硅谷,不论是初创还是知名的科技公司,不断拓展的野心永远无法得到满足。当然已经有不少老牌公司早已走出美国,创立起了属于自己的全球帝国。
相较美国,谷歌在欧洲的网络搜索市场中占据着更多份额,而在美国,谷歌和微软二者所占份额你追我赶,不相上下。Facebook的13亿用户中超过80%来自美国以外的国家,其中巴西和印度是Facebook最重要的市场。对于苹果,海外市场大约为它贡献了60%的营收。
这些科技巨头已经成为世界上最赚钱的公司。但将产品售往其他国家也意味着它们要面临违背这些国家隐私法规的风险。
高科技公司除了以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为辩护理由外,常常让用户签订冗长的、令人费解的知情同意书,以便自己能免遭滥用用户在线信息的指责。但这类自我保护措施在大多数的其它国家中是行不通的,例如马来西亚、南非、巴西、新加坡、日本和阿根廷。
这些国家对隐私权越来越重视,这一权力几乎与言论自由拥有着同样举足轻重的地位。特别是在欧洲,如果某家公司违背了欧洲严苛的数据保护法,便可能会招致1.25亿美元或是占据年度营收5%的罚款。
巴拉圭、菲律宾等国强烈要求对社交网络、在线论坛等互联网平台上发布的内容进行更严格的控制。有许多国家的监管机构在制定本国的隐私规则时都效仿了欧洲。
“欧洲的数据保护法规已经成为世界各国隐私法参照的标准,”爱尔兰数据保护监管机构的前员工比利·霍克斯(Billy Hawkes)表示,“可以说,全世界的人们都受益于欧洲制定的标准。”霍克斯的工作职责包括对一些公司海外用户在线数据的处理进行管理,如领英、Twitter和Dropbox。
一方面,全球用户不断增长,这一诱惑难以阻挡;另一方面各国监管机构把隐私放在了极其重要的位置。于是美国公司不得不硬着头皮顺应这些比美国国内更为严苛和复杂的隐私保护标准。
例如,欧洲的立法机构以及个人曾指责Facebook在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时常常违背欧洲的隐私规定,为了应对这方面的批评,Facebook一再改写产品的隐私政策,以更好地向全球用户解释他们的在线数据是如何被处理的。
一名奥地利律师马克斯·施雷姆斯(Max Schrems)表示,“Facebook进入欧洲后,只是照搬了它最早在美国制定的隐私政策,它从没想过在美国以外的地区要相应地将隐私政策进行调整。”施雷姆斯近日对Facebook提出了集体诉讼,其中牵涉2.5万名用户,起因是Facebook将这些用户的个人数据发往美国,而美国的情报机构便得以访问这些数据,这违反了奥地利的数据保护法。
微软声称,它的云计算服务符合欧洲严格的数据保护要求,这是迄今唯一一家获得这方面认可的美国公司。
欧洲法院最近公布一项裁决结果,要求谷歌给予互联网用户“被遗忘权”,允许欧盟28个国家以及欧盟以外数个国家的用户要求谷歌将与他们在线信息有关的链接从搜索结果中移除。谷歌正为满足这一要求而努力。
虽然此前谷歌一直争取避免执行“被遗忘权”,但努力最终落空。如今谷歌为满足欧洲这一裁决要求,每天都得面临欧洲许多用户的删除申请。这项“被遗忘权”的倡导者希望能够迫使谷歌将这一做法扩展到美国,甚至是其业务覆盖的所有地区。
“美国人确实很关心这些问题,”消费者组织Privacy International的老员工格斯·霍赛因(Gus Hosein)指出,“但是现在他们对自己的个人数据拥有十分有限的权力。”
全世界各国都在向欧洲取经,希望寻求保障本国公民隐私的最佳途径。
近期巴西公开了最新的互联网法案,要求高科技公司需先取得用户的认可才能同在线广告商和营销商共享用户数据。
南非的新规禁止将用户的在线信息以电子形式向未遵循南非隐私保护法的国家传送。
虽然美国在未成年人、医疗记录和消费者保护方面确实制定了一些隐私规定,但皮尤研究中心的一项最新民调显示,超过90%的美国人表示他们无法控制一些企业收集以及使用用户在线数据的做法。
对于谷歌和Facebook等科技巨头,硅谷是它们的发源地。但既然选择了踏入其它国家吸金,看着这些国家隐私监管机构的脸色办事只能是唯一选择。